秘境創意空間 花蓮縣

基本資料

統一編號:30200770

登記機關:花蓮縣政府

負責人姓名:簡添鎰

出資額(元):100,000

現況:核准設立

資本額(元):100,000

組織類型:獨資

地址:花蓮縣花蓮市民權里菁華街4巷1之5號

是否開立發票:是

財稅營業地址:花蓮縣花蓮市民權里00一鄰菁華街4巷1-5號1樓

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8年04月15日 (西元2009-04-15)

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4年03月19日 (西元2015-03-19)

秘境創意空間 花蓮縣營業項目

其他廣告服務:從事廣告企劃、設計、製作及安排宣傳媒體、購買播放時段及刊登之空間等一系列服務之行業。廣告傳單與樣品分送、招攬廣告及為吸引顧客而從事之行銷活動亦歸入本類。

室內設計:從事室內空間規劃、配置等設計服務之行業。

不動產租賃:從事自有不動產買賣或租賃,及不動產轉租賃之行業。不涉及增設道路、公共設施等不動產劃分而出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。

建築物一般清潔服務

一般廣告服務:從事報紙、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、繪製等行業。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。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;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、相片之企劃設計、製作;各類商品之型錄、海報、報紙廣告、傳單、說明書之設計製作;公車、站牌、車身、車廂、廣告之設計製作;慶典彩牌、霓虹燈、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;戶外海報、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;廣告工程等業務。

景觀、室內設計:從事室內裝潢設計、景觀設計等行業。

不動產租賃: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。如土地、住宅、廠房、倉庫、辦公大樓、攤位、會議室、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。

建築物清潔服務: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、打掃等服務之行業。包括地板打臘、代客清掃、大樓清洗、煙灰清潔、清洗水塔、辦公室清潔、電話清潔等服務。

老人住宅:依老人福利法、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, 經營年滿60歲、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, 視老人實際需要,依相關法令規定,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: 一、環境清潔之維護。 二、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。 三、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。 四、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。 五、餐食服務。 六、交通服務。 七、文康休閒服務。 八、醫療保健服務。 九、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。 十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。

電子資訊供應服務: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、目錄、及各類文字、影像、聲音等資料之業務。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、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。

無店面零售: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、電視、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。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、型錄等商品資訊,經由郵件、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,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。 經由電視、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。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。

飲料店: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。如茶、咖啡、冷飲、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,包括茶藝館、咖啡店、冰果店、冷飲店等。

租賃:須許可業務(小客車租賃業、小貨車租賃業)及不動產、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(如機器設備租賃、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、服飾出租、盆栽、桌椅、家具、小說、家庭用品、宴會用品、舞蹈用品、腳踏車、機車等);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;自用大客車、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。

除許可務外,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:除許可業務外,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。

地圖交通路線工具

  1. 搭乘公車路線抵達秘境創意空間 花蓮縣附近站牌
    • 站牌:花蓮女中站
      105 - 花蓮客運 (起:花蓮火車站 ⇔ 訖:七星潭)
    • 站牌: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站
      105 - 花蓮客運 (起:花蓮火車站 ⇔ 訖:七星潭)
    • 站牌:松園別館站
      1126 - 花蓮客運 (起:花蓮火車站 ⇔ 訖:洛韶)
      1129 - 花蓮客運 (起:花蓮火車站 ⇔ 訖:太管處暨遊客中心)
      1132 - 花蓮客運 (起:花蓮火車站 ⇔ 訖:崇德)
      1133 - 花蓮客運 (起:臺鐵花蓮站 ⇔ 訖:天祥)
      1136 - 花蓮客運 (起:花蓮火車站 ⇔ 訖:亞洲水泥廠)
      1141 - 花蓮客運 (起:花蓮火車站 ⇔ 訖:梨山)
    • 站牌:北濱公園站
      105 - 花蓮客運 (起:花蓮火車站 ⇔ 訖:七星潭)
    • 站牌:黎明教養院(花蓮港)站
      105 - 花蓮客運 (起:花蓮火車站 ⇔ 訖:七星潭)
  2. 搭乘台灣鐵路抵達花蓮火車站轉乘其他交通工具